2023年养老金调整迎来好消息!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涨幅为3.8%,在去年的基础上略微下降了0.2个百分点,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会参考三个指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定额调整就是每次涨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为了保障我国每一位退休老年人的权益。挂钩调整简单的理解就是多缴多得,缴纳的年限越长,缴纳的金额越多,等老了退休了,退休金也就会越来越多。

建议企退人员关注所在省市的调整方案,并及时进行相关测算,以便了解自己的养老金调整情况。于此同时,相信今年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肯定也是会从7月6号后开始陆续公布的,我们退休人员再耐心等待几天。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四川省2023养老金怎么调整的,2023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没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养老金集中上调后,符合以下条件可多领!

近期,上海市和山东省都针对高龄人员实行了倾斜调整。

其中,上海市将年龄特定的高龄人员从原先的作为高龄调整年龄的初始年龄门槛,调整为每年达到特定年龄的结构进行调整,属于上一年度内达到65周岁的男性和60周岁的女性,每月可以上涨150元,但之后仍需参加高龄调整,需要等至70周岁才能再次获得增加。

而山东省针对企退,非一次性补缴的人,年龄分别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时,将分别对应每月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同时6个月将一次性分别补发1740元、1140元、2160元。

老年综合津贴提升:在7月份,上海针对本地户籍、年龄6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将实施老年综合津贴,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老年综合津贴根据年龄不同,月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分别为:

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老年综合津贴不是每月发放,只有每年的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月、4月、7月和10月领取。今年符合条件的老人,已经领取了两次,第三次将在7月份发放。这项方案能够有效地缓解老年人生活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如今,6月份马上就要过完了,所以,预计6月份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小了,7月份开始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高了,今年养老金调整时间密集在7月份。

如今,6月份马上就要过完了,所以,预计6月份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小了,7月份开始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高了,今年养老金调整时间表或跟去年一样。

2023四川省养老金调整预估最新版预估2023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调整部分还是0.6元和1.7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部分可能降为1.1%左右。

(三)倾斜调整,高龄老人和艰苦边缘地区的倾斜照顾标准不变。

这种情况下,养老金3000元,缴费年限35年,养老金会增长111元,增长比例是3.7%。如果是这位老人去年参加了养老金增长,养老金或是由2887元上涨至3000元的(增长113),比今年多增加2元左右而已。

据以往经验,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会在6月底、7月初公布,7月底以前养老金调整的差额会补发到位。目前2023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等管网具体方案公布,社保君将第一时间为您整理,以下是2022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给您作为参考。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

据了解,2022年四川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按照有关法规,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四川省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并实现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案统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适当倾斜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具体标准参考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方案,再按以下方案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法规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法规认定。